漢傳佛教 · 經集部

說妙法決定業障經

說妙法決定業障經 · 唐 · 智嚴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17, no. 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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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退坐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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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時夫人白佛言:「若有初修行菩薩,何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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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非善知識不應共住?」佛告夫人:「若三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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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釋、四王、沙門、婆羅門,皆與修行菩薩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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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惟除聲聞非善知識(恐聲聞退修行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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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大乘道行)。何以故?聲聞、緣覺為己利故,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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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初修行菩薩迴入小乘,是以聲聞乘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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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知識。夫人當知,初修行菩薩不應與聲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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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同居房舍,不同坐床、不同行路。若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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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菩薩智慧彌廣,無二分別悟大乘法,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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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勸引聲聞令入大乘,方許同住;若聲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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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福智狹劣,則修行菩薩不應為說甚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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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恐其誹謗。復次修行菩薩不應數覽小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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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論。何以故?為障佛道故。夫人當知,修行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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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寧捨身命,不棄菩提而入聲聞求羅漢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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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勸請一切眾生已,爾時若捨菩提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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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起異道入於聲聞羅漢道果,因惱亂故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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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而退菩提,二人俱墮無間地獄。」佛告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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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菩薩寧犯殺等五種大罪,不學須陀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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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退菩提修行;菩薩寧於一劫百劫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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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劫受地獄苦,不學斯陀含果,不退菩提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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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菩薩寧墮畜生,不學阿那含果,不退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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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菩薩寧殺害眾生墮於地獄,不修阿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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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果,不退菩提。羅漢獨證私入涅槃,譬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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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賊密入他舍。修行菩薩菩提心故攝諸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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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寧同火坑不住聲聞寂滅涅槃,不退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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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是義故,為攝眾生令入佛道故。如是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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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之所尊重,堪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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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養超越聲聞,則邪魔眷屬無能嬈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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