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密教部

梵天擇地法

梵天擇地法 · 题记未载作者/译者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18, no.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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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新淨衣,別在一室內坐,呪師依前擇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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壇,專心稱名為誦法,病人不令壇內得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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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將病人於壇內,並損呪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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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若是轉持戒比丘誦呪作壇,百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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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於俗人;若擇地得一作壇之後,其地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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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時,其地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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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若作水壇不須作蕳,擇得上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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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若不得其地終無成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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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天擇地法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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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雲雲校本云:貞享四年二月廿日一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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