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毘昙部

俱舍論實義疏

俱舍論實義疏 · 尊者安惠造

局部见证 · 完整来源记录大正藏 T29, no. 1561

局部见证 · 完整来源分页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326b 版页;来源文件完整保存,但正文只作为局部、节译、后分、短本或残篇见证,不冒充完整母作品或完整译本。

0326b01

論故義品中作如說:

T1561.002.0326b01
0326b02

趣求諸欲人,常起於希望,

T1561.002.0326b02
0326b03

諸欲若不遂,惱壞如箭中。

T1561.002.0326b03
0326b04

當說論頌曰:

T1561.002.0326b04
0326b05

受領納隨觸,想取像為體,

T1561.002.0326b05
0326b06

四餘名行蘊,如是受等三,

T1561.002.0326b06
0326b07

及無表無為,名法處法界。

T1561.002.0326b07
0326b08

三蘊七事,如有頌云:

T1561.002.0326b08
0326b09

三蘊與無表,及三種無為,

T1561.002.0326b09
0326b10

此法處所攝,法界亦如是。

T1561.002.0326b10
0326b11
0326b12

識為各了別,此即名意處,

T1561.002.0326b12
0326b13

及七界應知,六識轉為意。

T1561.002.0326b13
0326b14
0326b15

惣攝一切法,由一蘊處界,

T1561.002.0326b15
0326b16

攝自性非餘,以離他性故。

T1561.002.0326b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