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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現前能除,故斯名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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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少慧念者,且陳其一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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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九人十人,是大眾差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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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差五或過,名為差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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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差重差人,正直明三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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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座不朋一,能為滅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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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無其五德,設已差應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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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德者應差,令作行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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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可作二籌,顯法及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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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籌應可直,香滑稱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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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籌須曲,臭澁情不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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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蓋而行,法籌應顯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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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伽應總集,從初次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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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呈其法籌,三語慇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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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其取法籌,數多於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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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名為法滅,諍息理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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苾芻毀破時,便招其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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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籌多此,名非法滅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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諍雖非法滅,毀破得小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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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乃是多人,毘奈耶滅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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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說評論諍,二法可應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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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細述其緣,具如廣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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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明非言諍,以其三法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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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將可惡法,詰他清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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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是現前事,憶念及不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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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前如上陳,餘二今應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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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知念調伏,如友苾芻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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謗毀實力子,大師因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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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與實力子,作憶念調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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