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註解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註解 · 明 · 宗泐.如󰃗同註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3, no. 1714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570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570b01

八界,不出色心二法。為迷心重者說為五蘊,

T1714.001.0570b01
0570b02

為迷色重者說為十二入,為色心俱迷者說

T1714.001.0570b02
0570b03

為十八界。已上三科,修學之人隨其根器,但

T1714.001.0570b03
0570b04

修一科即能悟入。

T1714.001.0570b04
0570b05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

T1714.001.0570b05
0570b06

盡。此空十二因緣也。無明者,癡暗也。謂於

T1714.001.0570b06
0570b07

本性無所明了,非瞢然無知,乃違理強覺之

T1714.001.0570b07
0570b08

謂也。無無明等者,菩薩以般若智觀此無明,

T1714.001.0570b08
0570b09

其性本空無生滅相,故云無無明亦無無明

T1714.001.0570b09
0570b10

盡也。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者,義與前同,

T1714.001.0570b10
0570b11

但舉其始末而略其中也。生相者,如《法華經》

T1714.001.0570b11
0570b12

云「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是也。滅相者,如

T1714.001.0570b12
0570b13

經云「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滅則老死滅」是

T1714.001.0570b13
0570b14

也。十二因緣亦名十二有支。一曰無明,亦名

T1714.001.0570b14
0570b15

煩惱。二曰行,謂造作諸業。此二支乃過去所

T1714.001.0570b15
0570b16

作之因也。三曰識,謂起妄念,初託母胎也。四

T1714.001.0570b16
0570b17

曰名色,從託胎後生諸根形也。五曰六入,於

T1714.001.0570b17
0570b18

胎中而成六根也。六曰觸,出胎後六根對六

T1714.001.0570b18
0570b19

塵也。七曰受,謂領納世間好惡等事。此五支

T1714.001.0570b19
0570b20

乃現在所受之果也。八曰愛,謂貪染五欲等

T1714.001.0570b20
0570b21

事也。九曰取,謂於諸境生取著心也。十曰有

T1714.001.0570b21
0570b22

作,謂有漏之因,能招未來之果。此三支乃現

T1714.001.0570b22
0570b23

在所作之因也。十一曰生,謂受未來五蘊之

T1714.001.0570b23
0570b24

身也。十二曰老死,謂未來之身既老而死。此

T1714.001.0570b24
0570b25

二支乃來世當受之果也。此十二因緣,該三

T1714.001.0570b25
0570b26

世因果,展轉因依如輪旋轉無有休息。一切

T1714.001.0570b26
0570b27

眾生迷而不知,良可悲也。此本緣覺之人所

T1714.001.0570b27
0570b28

觀之境,大乘菩薩徹照此境皆無實性,故云

T1714.001.0570b28
0570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