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般若部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

大般若經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05–T07, no. 220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461c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461c01

地界分別空不空;不以空不空分別水、火、風、

T0220.082.0461c01
0461c02

空、識界,亦不以水、火、風、空、識界分別空不空。

T0220.082.0461c02
0461c03

不以有相無相分別地界,亦不以地界分別

T0220.082.0461c03
0461c04

有相無相;不以有相無相分別水、火、風、空、識

T0220.082.0461c04
0461c05

界,亦不以水、火、風、空、識界分別有相無相。不

T0220.082.0461c05
0461c06

以有願無願分別地界,亦不以地界分別有

T0220.082.0461c06
0461c07

願無願;不以有願無願分別水、火、風、空、識界,

T0220.082.0461c07
0461c08

亦不以水、火、風、空、識界分別有願無願。不以

T0220.082.0461c08
0461c09

生不生分別地界,亦不以地界分別生不生;

T0220.082.0461c09
0461c10

不以生不生分別水、火、風、空、識界,亦不以水、

T0220.082.0461c10
0461c11

火、風、空、識界分別生不生。不以滅不滅分別

T0220.082.0461c11
0461c12

地界,亦不以地界分別滅不滅;不以滅不滅

T0220.082.0461c12
0461c13

分別水、火、風、空、識界,亦不以水、火、風、空、識界

T0220.082.0461c13
0461c14

分別滅不滅。不以寂靜不寂靜分別地界,亦

T0220.082.0461c14
0461c15

不以地界分別寂靜不寂靜;不以寂靜不寂

T0220.082.0461c15
0461c16

靜分別水、火、風、空、識界,亦不以水、火、風、空、識

T0220.082.0461c16
0461c17

界分別寂靜不寂靜。不以遠離不遠離分別

T0220.082.0461c17
0461c18

地界,亦不以地界分別遠離不遠離;不以遠

T0220.082.0461c18
0461c19

離不遠離分別水、火、風、空、識界,亦不以水、火、

T0220.082.0461c19
0461c20

風、空、識界分別遠離不遠離。

T0220.082.0461c20
0461c21

「如是人等,終不以空不空分別苦聖諦,亦不

T0220.082.0461c21
0461c22

以苦聖諦分別空不空;不以空不空分別集、

T0220.082.0461c22
0461c23

滅、道聖諦,亦不以集、滅、道聖諦分別空不空。

T0220.082.0461c23
0461c24

不以有相無相分別苦聖諦,亦不以苦聖諦

T0220.082.0461c24
0461c25

分別有相無相;不以有相無相分別集、滅、道

T0220.082.0461c25
0461c26

聖諦,亦不以集、滅、道聖諦分別有相無相。不

T0220.082.0461c26
0461c27

以有願無願分別苦聖諦,亦不以苦聖諦分

T0220.082.0461c27
0461c28

別有願無願;不以有願無願分別集、滅、道聖

T0220.082.0461c28
0461c29

諦,亦不以集、滅、道聖諦分別有願無願。不以

T0220.082.0461c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