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般若部

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

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 · 陳 · 月婆首那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08, no. 231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711c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711c01

二。」又問:「不二際者,云何有記?」答曰:「通達不

T0231.005.0711c01
0711c02

二際即是受記。」又問:「大王住何際中而得

T0231.005.0711c02
0711c03

授記?」答曰:「住我際得授記,住眾生際、壽命

T0231.005.0711c03
0711c04

際、人際得授記。」又問:「我際當於何求?」答曰:

T0231.005.0711c04
0711c05

「當於如來解脫際求。」又問:「如來解脫際復於

T0231.005.0711c05
0711c06

何求?」答曰:「當於無明有愛際求。」又問:「無明

T0231.005.0711c06
0711c07

有愛當於何求?」答曰:「當於畢竟不生際求。」

T0231.005.0711c07
0711c08

又問:「畢竟不生際當於何求?」答曰:「當於無

T0231.005.0711c08
0711c09

知際求。」又問:「無知者為無所知,云何於此

T0231.005.0711c09
0711c10

際求?」答曰:「若有所知,求不可得,以無知故

T0231.005.0711c10
0711c11

於此際求。」又問:「此際無言,云何可求?」答曰:

T0231.005.0711c11
0711c12

「以言語斷,是故可求。」又問:「云何言語斷?」答

T0231.005.0711c12
0711c13

曰:「諸法依義不依語。」又問:「云何依義?」答曰:

T0231.005.0711c13
0711c14

「不見義相。」又問:「云何不見?」答曰:「不生分別:

T0231.005.0711c14
0711c15

『義是可依,我為能依。』無此二事,故名通達。」又

T0231.005.0711c15
0711c16

問:「若不見義,此何所求?」答曰:「不見不取,故

T0231.005.0711c16
0711c17

名為求。」又問:「若法可求,即是有求。」答曰:「不

T0231.005.0711c17
0711c18

爾!夫求法者是無所求。何以故?若是可求則

T0231.005.0711c18
0711c19

為非法。」又問:「何者是法?」答曰:「法無文字亦

T0231.005.0711c19
0711c20

離言語。」又問:「離文言中,何者是法?」答曰:「文

T0231.005.0711c20
0711c21

言性離,心行處滅,是名為法。一切諸法皆不

T0231.005.0711c21
0711c22

可說,其不可說亦不可說。善男子!若有所

T0231.005.0711c22
0711c23

說,即是虛妄,中無實法。」又問:「諸佛菩薩常

T0231.005.0711c23
0711c24

有言說,皆虛妄乎?」答曰:「諸佛菩薩從始至終

T0231.005.0711c24
0711c25

不說一字,云何虛妄?」又問:「若有所說,云何

T0231.005.0711c25
0711c26

過咎?」答曰:「謂言語過。」又問:「言語何咎?」答

T0231.005.0711c26
0711c27

曰:「謂思量過。」又問:「何法無咎?」答曰:「無說

T0231.005.0711c27
0711c28

所說,不見二相,是則無咎。」又問:「過何為本?」

T0231.005.0711c28
0711c29

答曰:「能執為本。」又問:「執何為本?」答曰:「著心

T0231.005.0711c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