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密教部

龍樹五明論

龍樹五明論 · 题名载龙树传统归属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1, no.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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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牢獄被囚禁。以絹朱書此符佩,枷鎖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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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貴人識。當念救脫菩薩,燒香禮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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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主行來入出有所施作,不逢盜賊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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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所傷,逕官不得卜問日月者,以絹書此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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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之,往復取素,見當歡喜,稱意重之。外虎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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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匿、盜賊避除,錢財橫至。當禮山海惠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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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主厭治生失利,行來不遇不逢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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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絹一尺二寸,朱書此符,佩之大吉,治生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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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善人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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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諸有病痛,小曰𭼐、大曰顛,藥如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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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符佩吞。當禮拜觀世音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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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諸有病痛,閉病以逕日月不差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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絹七寸朱書,小曰𭼐、大曰顛,藥如前說,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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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佩吞,當禮觀世音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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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家內數遭疫死,病相纏遶,無救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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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自患。以絹七寸,朱書此符佩之,即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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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禮寶吉祥佛,燒香禮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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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主身有邪氣,飛厭病、兩肩沈重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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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絹五寸,朱書此符佩之,即自除去。當禮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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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藏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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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主婦人難產,及惡鬼舐頭。以生絹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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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沙,當其月佩之,令兒長命,眾人愛之。當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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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留離光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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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夢寤顛側,有鬼執魂,厭密不覺。以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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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書之,安著床草。廗中夜以惡夢化為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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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者死、值符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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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兄弟不恭順,分畑割宅,無義異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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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共分,或一人欲為頭分者。以生絹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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