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510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510b01
住世五千年。』」《薩婆多論》云:「毘尼有四義,餘經
T1808.002.0510b010510b02
所無:一是佛法平地,萬善由之生長;二、一切
T1808.002.0510b020510b03
佛弟子皆依戒住,一切眾生由戒而有;三、趣
T1808.002.0510b030510b04
涅槃之初門;四是佛法瓔珞,能莊嚴佛法。具
T1808.002.0510b040510b05
斯四義,功強於彼。」佛言:「有四種廣說。若比丘
T1808.002.0510b050510b06
如是語:『諸長老!我於某村、某城親從佛聞受
T1808.002.0510b060510b07
持,此是法、是毘尼、是佛所教。』若聞彼比丘所
T1808.002.0510b070510b08
說,不應生嫌疑,亦不應呵。
T1808.002.0510b080510b09
應審定文句已,應尋究修多羅、毘尼,檢校法
T1808.002.0510b090510b10
律。若聽彼比丘所說,不與修多羅、毘尼、法
T1808.002.0510b100510b11
律相應,違背於法,應語彼比丘:『汝所說者,非
T1808.002.0510b110510b12
佛所說,或是長老不審得佛語。何以故?我尋
T1808.002.0510b120510b13
究修多羅、毘尼、法律不與相應,違背於法。長
T1808.002.0510b130510b14
老!不復須誦習,亦莫教餘比丘,今應捨棄。』若
T1808.002.0510b140510b15
聞彼比丘所說,尋究修多羅、若毘尼,法律與
T1808.002.0510b150510b16
共相應者,應語言:『長老所說,是佛所說,審得
T1808.002.0510b160510b17
佛語。何以故?我尋究修多羅、毘尼、法律,與共
T1808.002.0510b170510b18
相應而不違背。長老!應善持誦習,教餘比丘,
T1808.002.0510b180510b19
勿令忘失。』此是初廣說。」
T1808.002.0510b190510b21
「是謂四廣說。是故諸比丘!汝等當隨順文句,
T1808.002.0510b210510b22
勿令增減,違法毘尼,當如是學。」佛說如是,諸
T1808.002.0510b220510b23
比丘聞,歡喜信樂受持。
T1808.002.0510b230510b24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卷下
T1808.002.0510b240510b25
老病比丘畜杖絡囊乞羯磨文老病比丘畜杖絡囊乞羯磨文
T1808.002.0510b250510b26
「大德僧聽!我比丘某甲老病,不能無杖絡囊
T1808.002.0510b260510b27
而行,今從僧乞畜杖絡囊,願聽我比丘某甲
T1808.002.0510b270510b28
畜杖絡囊,慈愍故。」
T1808.002.0510b280510b29
僧與老病比丘畜杖絡囊羯磨法僧與老病比丘畜杖絡囊羯磨法
T1808.002.0510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