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古逸论疏与经论抄

瑜伽師地論分門記

瑜伽師地論分門記 · 唐 · 法成撰.智慧山記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85, no. 2801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917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917b01

一標釋。二立喻。三法合。五明無分建立相分

T2801.006.0917b01
0917b02

二。一標。二釋。

T2801.006.0917b02
0917b03

分五中第二明色蘊極微是何眼所緣義分

T2801.006.0917b03
0917b04

二。一總問分二。一標。二釋。二廣答分三。一

T2801.006.0917b04
0917b05

立正義。二徵。三答所以分二。一標。二釋。

T2801.006.0917b05
0917b06

分五中第三明色蘊極微無生滅義分二。一

T2801.006.0917b06
0917b07

問。二答分三。一答無生。二答無滅。三立喻。

T2801.006.0917b07
0917b08

分五中第四明不如理思惟色蘊極微過失分

T2801.006.0917b08
0917b09

四。一總標。二別釋分五。一依有自性立過。二

T2801.006.0917b09
0917b10

依有生滅立過。三依合散立過。四依極微量

T2801.006.0917b10
0917b11

立過。五依能生異老立過。三總結。四明勸

T2801.006.0917b11
0917b12
0917b13

分五中第五明建極微勝利分三。一總標。二

T2801.006.0917b13
0917b14

別釋分五。一依能破一合想見明勝利分三。

T2801.006.0917b14
0917b15

一立因。二顯果。三結。二依能斷身見明勝利。

T2801.006.0917b15
0917b16

三依能斷憍慢明勝利。四依能斷煩惱纏明

T2801.006.0917b16
0917b17

勝利。五依除遣諸相明勝利。三總結勸。

T2801.006.0917b17
0917b18

第四長行廣解分十中第三明思惟色物生相

T2801.006.0917b18
0917b19

等差別義分十一如下所明。

T2801.006.0917b19
0917b20

大門分十一中第一明色物五種生相差別分

T2801.006.0917b20
0917b21

四。一總標。二徵問。三列名分五如論。四別

T2801.006.0917b21
0917b22

釋分五。一明依止生相分五。一總問。二略答

T2801.006.0917b22
0917b23

分三。一立因。二顯果分二。一標。二釋。三結。

T2801.006.0917b23
0917b24

三明有無義分二。一立正義分二。一明有相

T2801.006.0917b24
0917b25

分三。一立因。二顯果。三結。二明無相分三。一

T2801.006.0917b25
0917b26

立因。二顯果。三結。三明總結。四答難分二。

T2801.006.0917b26
0917b27

一立。二破分二。一問。二答分二如論。五明總

T2801.006.0917b27
0917b28

結。第二明種子生相分五。一總問。二略答。三

T2801.006.0917b28
0917b29

立喻。四法合。五總結。第三明勢引生相分三。

T2801.006.0917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