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律部

大比丘三千威儀

大比丘三千威儀 · 後漢 · 安世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4, no. 1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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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三者當有善藥、四者當能服藥、五者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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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助爾乃得猗。隨時者,謂四時。安床者,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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繩床。軟座者,謂毛坐。閑處者,謂山中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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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謂私寺中不與人共。善知識者,謂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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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檀越者,謂令人無所求。善意者,謂能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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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善藥者,謂能伏意。能服藥者,謂不念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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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善助者,謂禪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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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帶有五事:一者當廣一尺;二者當長八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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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當頭有鉤;四者當三重;五者不得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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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亦不得用金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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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五事不應用坐:一者眾坐時;二者入城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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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九十日竟時;四者與三師同處為恭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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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者至白衣家若客舍,皆不應獨自一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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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隱時得用作私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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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五事:一者當用熟韋;二者當如法作;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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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不過再重;四者不得絲綴之;五者著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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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得使濕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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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五事:一者不得著禮佛、二者不得著入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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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三者不得著上佛塔上、四者不得著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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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五者天雨不得著自得分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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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有五事:一者不得著入三師室、二者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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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問經、三者不得著持為和上阿闍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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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四者不得著為眾僧作禮、五者日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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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用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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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五事應相入室:一者問訊、二者病瘦往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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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三者問經、四者有所借、五者眾人使往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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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有五事:一者當於外彈指、二者入當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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帽、三者當作禮、四者當正住人教坐乃坐、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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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不得忘持入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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