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本緣部

眾經撰雜譬喻

眾經撰雜譬喻 · 道略集 · 姚秦 · 鳩摩羅什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04, no.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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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犯罪,罪應至死,便亡走過知識。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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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不開門,逆問:「卿是何人?」答曰:「我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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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也,有罪故來相過耳!」其人語曰:「緩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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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親親,有急各自當去,不前卿也!」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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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樂,自念曰:「人緩時,出入行來,飲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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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捨離,云何有急便爾相棄耶?豈是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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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便去欲入山。復有一善知識往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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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人便開門藏之,言:「卿與我雖踈,當送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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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安隱處。」便以車載珍寶,自往送到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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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與彼王諸長者所在相聞,為作宮室,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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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田宅財寶,供給與已捨還。佛爾時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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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便引為喻:「犯罪者,喻人精神;親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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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四大身;善知識者,喻三歸五戒。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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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養四大,飲食餚饍四事無乏,無常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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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墮惡趣,求其藏避須臾,反閉門不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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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善知識,知識將至他國,安著所須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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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乏,喻布施持戒至身死時,福力所引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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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天上,七寶宮殿服天寶衣,天百味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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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至極樂無量。是以人生世勿食自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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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減作福,如養四大身豈有所益,知者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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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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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三四)佛般涅槃後百歲,有國王事天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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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祀用牛、羊、猪、豚、犬、雞各百頭,皆付厨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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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牛羊。厨士中有一優婆塞言:「我持佛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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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殺生。」厨監大恚,即白王言:「欲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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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問曰:「汝故欲違我教耶?當殺汝!」厨士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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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我是佛弟子受持五戒,寧自殺身不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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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而便殺生。若隨王教犯殺者死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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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巨億萬歲罪竟乃出,常當短命。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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