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律部

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毘奈耶

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毘奈耶 · 唐 · 義淨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3, no.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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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意持所得衣詣老苾芻所,述如上事以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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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易。老苾芻言:「姊妹且住!我當問佛。」時彼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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芻往詣佛所,而白佛言:「大德!有苾芻尼,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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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財來至我所求換麁者,不知如何?」佛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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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苾芻從尼受衣,除換易。換衣之時令苾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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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歡喜無恨。」爾時世尊讚歎持戒少欲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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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諸苾芻尼曰:「前是創制、此是隨開,當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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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若復苾芻尼,從非親苾芻取衣者,除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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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薩祇波逸底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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苾芻尼者,謂此法中尼,餘義如上。親非親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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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有七種,廣如上說。除貿易者,易得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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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薩祇義捨悔之法,並如上說。此中罪相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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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云何?若苾芻尼,於非親苾芻作非親想,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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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生疑,從彼取衣,得捨墮罪。若苾芻尼,於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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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苾芻作非親想,或復生疑,得惡作罪。又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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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者,若苾芻將衣施僧、或為說法故施、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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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圓時施、或見被賊故施、或時買得、或換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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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此皆無犯。若苾芻,眾人共識多獲利養,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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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衣物到苾芻尼前,以衣置地作如是語:「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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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我今多有如是財物,當願慈悲為我受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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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是語已棄之而去,取亦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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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從非親居士乞衣學處從非親居士乞衣學處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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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在室羅伐城。時鄔波難陀從長者乞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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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具如大苾芻律,廣說乃至「制其學處,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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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復苾芻尼,從非親居士、居士婦乞衣,泥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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祇波逸底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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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時世尊為諸聲聞弟子初制學處,時有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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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苾芻遊行人間,被賊劫剝無有衣服。時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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