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公案评唱与宗派纲目

人天眼目

人天眼目 · 宋 · 智昭集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8, no.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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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修行。摧破他論惡見。及舍我執等。能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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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慧。所依識者。即四智轉八識也。入如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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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地者。言與諸佛同得同證也。楞伽經佛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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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惠云。然彼諸識不作是念。我等同時展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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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而於自心所現境界。分別執著。俱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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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起。無差別相。各了自境。注云。彼諸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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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了自境者。此名八識俱能分別自分境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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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惟是自心妄現也。謂色是眼識境。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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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耶見分。是第七識境。根身種子器界。是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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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境。然此八識。離如來藏。無別自體。以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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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故。執為八識之名。諸佛證得之故。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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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智之用。若昧之則八識起執藏之號。七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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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染污之名。六識起遍計之情。五識狥根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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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相。若了知賴耶。成圓鏡之體。持功德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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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那為平等之源。一自它之性。第六起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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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妙。轉正法之輪。五識興所作之功。垂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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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迹。斯則一心匪動。識智自分。不轉其體。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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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其名。不分其理。而分其事。但伏六識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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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境。故名識滅。是故離心之境。文理俱虛。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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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之塵詮量有據。狂心不歇。歇則菩提。垢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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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明。本來是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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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阿陀那識○第九阿陀那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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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名純淨識。合論曰。寄說阿陀那識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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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純淨識。如五六七八等識。常依九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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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止。凡愚不了。妄執為我。如水暴流不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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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諸波浪等。以水為依。故五六七八識。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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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識為依。何謂九為淨識。為二乘人久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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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業種六七八識有怖畏故。恐彼難信。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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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生死種外。別立淨識。使令悲智漸漸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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