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佛教史传

佛祖統紀

佛祖統紀 · 宋 · 志磐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9, no.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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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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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景定四明東湖沙門志磐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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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運通塞志第十七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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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周秦至于六朝。世以為得正統。若北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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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周。雖非相承。而世居中原盛行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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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之北朝者。不鄙夷之如晉五胡也。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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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雖受周禪。而實能統一區宇繼陳正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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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敘史者之微旨也。矧北史之於二教。盈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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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所繫良多。故茲並陳用為照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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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北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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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太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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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始二年詔趙郡法果為沙門統。帝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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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佛。初平中山所經郡國。見沙門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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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禁軍旅毋得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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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興元年。詔於京城建五級浮圖須彌殿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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闍山禪房講堂。悉務壯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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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元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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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興元年。詔封法果為輔國宜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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