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佛教史传

佛祖統紀

佛祖統紀 · 宋 · 志磐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9, no. 2035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355a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355a01

假醫術以守道。復教之曰。帝親為五人下

T2035.038.0355a01
0355a02

髮。以師賢為沙門統。

T2035.038.0355a02
0355a03

和平元年。詔沙門統曇曜為昭玄沙門都

T2035.038.0355a03
0355a04

統。待以師禮。

T2035.038.0355a04
0355a06

六年。疏勒國遣使進佛袈裟。長二丈。帝命

T2035.038.0355a06
0355a07

焚試之。以示靈異終日不然。

T2035.038.0355a07
0355a08

獻文獻文

T2035.038.0355a08
0355a09

興皇元年勅於五級太寺。為太祖已下五帝

T2035.038.0355a09
0355a10

鑄釋迦佛五軀。各長丈六。用赤金二十五

T2035.038.0355a10
0355a11
0355a12

三年。昭玄都統曇曜言。平齊戶及民間。能歲

T2035.038.0355a12
0355a13

輸粟入僧曹號僧祇粟。遇凶年則出賑饑

T2035.038.0355a13
0355a14

民。又諸民犯重罪者為佛圖戶。供諸寺

T2035.038.0355a14
0355a15

掃洒。帝許之。於是僧祇粟遍天下。五年。

T2035.038.0355a15
0355a17

帝雅好佛學。每引朝士沙門共談玄理。有

T2035.038.0355a17
0355a18

遺世之心。是年昭傳位太子。徙居崇光宮

T2035.038.0355a18
0355a19

稱上皇。建鹿野寺。與禪僧數百習學禪定。

T2035.038.0355a19
0355a20

孝文孝文

T2035.038.0355a20
0355a21

延興二年。詔西天三藏吉迦夜譯雜寶藏經

T2035.038.0355a21
0355a22

等五部。劉孝標筆受○上皇勅。自今祭天地

T2035.038.0355a22
0355a23

宗社勿復用牲。唯薦以酒脯。歲活七萬五

T2035.038.0355a23
0355a24

千牲命。

T2035.038.0355a24
0355a25

○五臺北寺法聰律師。為眾專講四分律。門

T2035.038.0355a25
0355a26

人道覆錄為義疏。

T2035.038.0355a26
0355a27

○勅思遠寺主僧顯為沙門都統。

T2035.038.0355a27
0355a28

十七年。詔懿德法師聽一月三入殿。俾朕

T2035.038.0355a28
0355a29

餐稟道味飾光朝廷。帝數幸王園寺。與沙

T2035.038.0355a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