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律部

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毘奈耶

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毘奈耶 · 唐 · 義淨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3, no.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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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行法皆准昇閣應知,若不作者得罪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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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若先無讎隙,偶爾聞之,或復聽已,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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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鬪諍方便殄息者,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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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不與欲默然起去學處不與欲默然起去學處第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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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處同前。時鄔陀夷斷諸結惑,廣如上說。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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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十七眾共為籌議,集苾芻眾已詣上座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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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如是白:「我今有所詰問……乃至欲與鄔波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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陀作捨置羯磨。」難陀聞已遂生怖懼,默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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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廣說乃至世尊訶責告言:「我觀十利,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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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弟子制其學處,應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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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復苾芻尼,知眾如法評論事時,默然從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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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去者,波逸底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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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制已,時諸苾芻尼久在眾中,其看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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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授事人,事有廢闕。由此為緣,佛更聽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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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緣者應囑授去。」世尊讚歎持戒,乃至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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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前是創制、此是隨開,應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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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復苾芻尼,知眾如法評論事時,默然從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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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去,有苾芻尼不囑授者,除餘緣故,波逸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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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義如上。眾謂佛弟子。如法評論者,謂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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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單白、白二、白四羯磨。默然從座起去者,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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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勢分外。不囑授者,有尼不語知而去。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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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前。此中犯相其事云何?若苾芻尼,知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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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法事言論決擇,有尼不囑授,默然從座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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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去者,乃至言聲所及處來,得惡作罪。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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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時,得根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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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攝頌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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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恭敬飲食、入聚往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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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相攝耳筩、床足綿敷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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