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律部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 · 唐 · 義淨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4, no.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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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天緣得生,必被後妻之所損害,我今付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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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養為兒。』作是念已語後妻曰:『小妹!此兒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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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共作養育,俱為己子情勿間然。』彼言:『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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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共恩養,未經多時遂生惡意,作如是念:『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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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我子豈繼我家,若長成日,母作夫人子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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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主,我充婢使,此必無疑。何用養怨?宜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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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殺。』既生惡念,如火益薪其焰轉熾,懷毒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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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亦復如是,遂以竹籤刺兒喉內,子患楚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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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苦號啼,問後母曰:『何意孩子悲啼?』答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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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母即抱持哀憐撫拍,子懷苦楚啼泣更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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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以嬭置彼口中,方見竹籤驚忙拔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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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因此便即命終。母懷痛切悲啼號哭槌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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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喚,親隣來集問其所以,答言:『我兒後母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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妬,竹籤其口苦楚命終。』親隣聞已悉皆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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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言:『何意啼淚交流?』具以事答,遠近隣伍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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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咸萃,共瞋後母,告言:『小兒無過,何因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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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彼既聞已槌胸作誓:『我若嫉心殺此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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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當令夫主毒蛇蜇死、一子野干所害、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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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而亡,父母親知咸遭霹靂,我食子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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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癲狂,赤體遊行無所知覺。』汝等苾芻於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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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其長者後妻豈異人乎?此瘦瞿答彌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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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由彼往昔極毒害心,殺他兒子重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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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由此業故夫被蛇蜇,一子野干所害,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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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而亡,父母親知咸遭霹靂,自食子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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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癲狂,露形而去無所覺知。「又諸苾芻!乃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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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葉波佛時,此瘦瞿答彌於彼佛法出家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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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乃至命終修治梵行無所證獲。依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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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為鄔波馱耶,彼佛法中持律第一,彼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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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亦與授記。瘦瞿答彌臨終發願:『我於迦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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