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律部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 · 唐 · 義淨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4, no. 1451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363c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363c01

已即往逝多林問苾芻曰:「聖者!王舍城女名

T1451.032.0363c01
0363c02

蓮華色,遊行至此今在何處?」答言:「彼女已捨

T1451.032.0363c02
0363c03

非法而為出家,在闇林中專修妙觀。」彼便往

T1451.032.0363c03
0363c04

就報言:「少女!先有誠言,今持錢至,汝可與我

T1451.032.0363c04
0363c05

共為歡樂。」報言:「婆羅門!我已棄捨罪惡之業,

T1451.032.0363c05
0363c06

汝今宜去。」報言:「少女!汝雖捨我,我不捨汝。宜

T1451.032.0363c06
0363c07

可起來,必不相放。」報言:「汝於我身何處支體

T1451.032.0363c07
0363c08

偏生愛樂?」答曰:「我愛汝眼。」即以神力抉其兩

T1451.032.0363c08
0363c09

眼而授與之。時婆羅門便作是念:「此禿沙門

T1451.032.0363c09
0363c10

女能作如是妖術之法。」拳打尼頭棄之出去。

T1451.032.0363c10
0363c11

即以此緣告諸尼眾。尼白苾芻,苾芻白佛,佛

T1451.032.0363c11
0363c12

作是念:「由苾芻尼住阿蘭若有如是過,自今

T1451.032.0363c12
0363c13

已後苾芻尼不應逐靜在闇林中及空野處。

T1451.032.0363c13
0363c14

若有住者得越法罪。」

T1451.032.0363c14
0363c15

緣在室羅伐城。如世尊說:「苾芻尼不應住阿

T1451.032.0363c15
0363c16

蘭若。」時諸苾芻尼便在街衢坊巷,坐修禪寂

T1451.032.0363c16
0363c17

還招前過,以緣白佛,佛言:「苾芻尼應居寺內

T1451.032.0363c17
0363c18

修習。」時有信心俗人聞佛令尼於寺中修定,

T1451.032.0363c18
0363c19

遂於城外為造尼寺,尼來居止,還被諸賊及

T1451.032.0363c19
0363c20

儜惡人來共相侵嬈。苾芻白佛,佛言:「不應

T1451.032.0363c20
0363c21

城外安置尼寺,應在城中。」

T1451.032.0363c21
0363c22

緣處同前。時吐羅難陀苾芻尼,於尼寺門前

T1451.032.0363c22
0363c23

佇望而立,見有人來即便調弄。時諸俗旅皆

T1451.032.0363c23
0363c24

共譏嫌,苾芻白佛,佛作是念:「尼住門前有如

T1451.032.0363c24
0363c25

是過,故尼不應住在門下。若苾芻尼在門

T1451.032.0363c25
0363c26

前立者得越法罪。」

T1451.032.0363c26
0363c27

緣處同前。如佛所制諸尼不應立門首者,便

T1451.032.0363c27
0363c28

於窓中而望,遙相調弄起過同前,佛言:「此亦

T1451.032.0363c28
0363c29

如前得越法罪。」

T1451.032.0363c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