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律部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 · 唐 · 義淨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4, no.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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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傍自為歌舞。諸尼嫌恥以事白佛,佛言:「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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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應自作歌舞。作者得越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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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門第八子攝頌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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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尼根若轉、至三皆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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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說法與緣,蓮華色為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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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處同前。時具壽鄔波離請世尊曰:「大德!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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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根轉,其事云何?」佛言:「同舊近圓,及依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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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向僧寺。」復白佛言:「世尊!尼轉根時即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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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送向僧寺;僧若轉根,還依本夏向尼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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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此亦送向尼寺。」「大德!此之二人至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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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根還復轉,其事云何?」佛言:「隨其所應還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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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大德!此復更轉如是至三,此復云何?」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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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若至三轉即非僧尼,當須擯棄,勿懷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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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處同前。時有長者名曰天與,大富多財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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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而住。復於一處有一長者名曰鹿子,彼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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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富娶妻而住。此之二家共誇財富各言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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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後為親友昵好往來,但有異物必相贈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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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此城中諸人有事,至芳園所悉皆集會,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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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既畢各並還家。時二長者天與、鹿子於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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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住,共為談說,天與告曰:「作何方便,我等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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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所有子孫,共為親愛不相疎隔?」鹿子曰:「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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哉斯語!今可共作指腹之親,我等二家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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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共為婚媾。」彼言:「可爾!我意同然。」作此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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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各還本處。後時天與妻生一女,容儀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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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絕常倫而性多啼哭。若有苾芻來至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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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父說法,孩子不啼攝耳專聽。三七日後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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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歡會為女立名,共相議曰:「此女愛法攝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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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聽,天與之女可名法與。」付八養母恩慈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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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速便長大如蓮出水。時鹿子長者聞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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