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律部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 · 唐 · 義淨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4, no.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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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如是念:「我友生女豈得徒然,可送衣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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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申歡慶,彼即是我新婦何疑?」并傳語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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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誕女慶喜交懷,聊寄衣瓔用申欣賀,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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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受冀表不空。」天與領信還以語答:「彼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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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定為婚媾。」于時鹿子得語表心情求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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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久之頃婦遂有娠月滿生男,三七日後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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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歡會,為兒立名共相議曰:「此兒生日屬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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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佉星,應名毘舍佉。」亦付八母抱持養育。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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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與長者聞鹿子生男作如是念:「鹿子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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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我交親,今既生男我已生女,彼是女夫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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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嚴身瓔珞衣服,令使送去。」并傳語曰:「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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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男情甚欣悅,今送衣服願垂納受。」彼得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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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傳語報曰:「久許交親今皆遂願,各待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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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作婚姻。」法與長大情樂出家,跪白父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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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情樂善說法律而為出家。」父曰:「小女!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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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言:『以汝嫁與鹿子長者子毘舍佉。』彼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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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誠為不可。」蓮華色尼是其門師時來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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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與白言:「聖者!我於善說法律情樂出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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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近圓成苾芻尼性,願來於此密與出家。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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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故?我父遮制無由得出。」尼曰:「善哉!少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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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此心樂為出家,諸欲味少過患極多。如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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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說:『諸有智人,於婬欲處知有五失。故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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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云何為五?一者觀欲少味多過常有眾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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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行欲之人常被纏縛;三者行欲之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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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厭足;四者行欲之人無惡不造;五者於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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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境。諸佛世尊及聲聞眾并諸勝人得正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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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以無量門說欲過失,是故智者不應習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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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復智人知出家者有五勝利。云何為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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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出家功德是我自利不共他有,是故智者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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