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瑜伽部

觀所緣論釋

觀所緣論釋 · 護法菩薩造 · 唐 · 義淨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1, no.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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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625[cf.No.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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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所緣論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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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法菩薩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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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三藏法師義淨奉制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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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言能令毒智人,為令其慧極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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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為消除於罪惡,稽首敬已觀其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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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諸許眼等識者,於所棄事及所收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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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或取,是觀察果故。所捨事體及顛倒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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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顯示。此中等言,謂攝他許依其色根五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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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識,由他於彼一向執為緣實事故。意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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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非一向故;許世俗有,緣車等故。縱許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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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實事境有其片分,亦能將識相似之相,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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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其境。於眼等識,境不相離,得成就已,方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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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是故於此不致慇懃。又復於串修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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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所了色,誠非呾迦所行境故,及如所見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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