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瑜伽部

觀所緣論釋

觀所緣論釋 · 護法菩薩造 · 唐 · 義淨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1, no. 1625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890a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890a01

性之言,將為論主前立他宗、明他共許。此時

T1625.001.0890a01
0890a02

意在遮他顯己,能破義成,置斯言矣。宗許定

T1625.001.0890a02
0890a03

彼,不定他宗,恐其不許。向者與他出不定成,

T1625.001.0890a03
0890a04

即是能破,何假自宗更由比量?凡言不定,

T1625.001.0890a04
0890a05

未必決定不成,恐致疑惑,是故更須立量。或

T1625.001.0890a05
0890a06

可由斯非彼相者,於諸極微非定了性,如相

T1625.001.0890a06
0890a07

識生是謂決了。既彼非故,明知決了此亦無

T1625.001.0890a07
0890a08

由,應可說非決了性故。惟出此因不是所

T1625.001.0890a08
0890a09

緣,如根極微。有餘復作諸識差別,顯其成立

T1625.001.0890a09
0890a10

眼識不能了極微色,無彼相故,如餘根識。如

T1625.001.0890a10
0890a11

是餘識,翻此應言如根之言,誠為乘也。其喻

T1625.001.0890a11
0890a12

別須,義准而出。

T1625.001.0890a12
0890a13

又復縱是因性之言,為無用矣。彼雖因用,非

T1625.001.0890a13
0890a14

所緣性。此亦如是,實為有用,然非聲等所有

T1625.001.0890a14
0890a15

極微可是餘根之識生因。有說於識自體無

T1625.001.0890a15
0890a16

聚現故,非是所緣,如根眾微。由境相狀安布

T1625.001.0890a16
0890a17

於識,是彼相性,此非有故。理即說其無有聚

T1625.001.0890a17
0890a18

現。如是且述,鉢囉摩怒不是所緣,彼之能立

T1625.001.0890a18
0890a19

不相應故,及非境性量善成故。若爾,總聚是

T1625.001.0890a19
0890a20

境。然由所說諸有能立,若望謨阿宗,皆有不

T1625.001.0890a20
0890a21

成性。理實如此,然而總聚實有彼相,可是所

T1625.001.0890a21
0890a22

緣。無因性故,由彼相識不能生其總聚相識,

T1625.001.0890a22
0890a23

總聚不生。彼既不生,此識如何令此緣彼?所

T1625.001.0890a23
0890a24

緣之相不相應故,非所緣義。由此前云:彼相

T1625.001.0890a24
0890a25

應理斯乃不成。若爾,何謂所緣之相?凡是境

T1625.001.0890a25
0890a26

者,理須生其似自相識。隨境之識,彼是能生,

T1625.001.0890a26
0890a27

彼是所緣。有說凡為境者,理必須是心及心

T1625.001.0890a27
0890a28

生起之因也。此既生已,隨境領受而與言論,

T1625.001.0890a28
0890a29

于時名此為所緣境。若義具斯二種相者,此

T1625.001.0890a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