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古逸经疏与义记

金剛般若義記

金剛般若義記 · 传统责任题记未署名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85, no. 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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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近報可何爾。而招菩提大果。寧可即得。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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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備斷眾疑。無以可證。是故第十。次明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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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分。然疑網既消。則能甄除生死。故與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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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復能具大慈悲。鬧悼三有。不住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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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次明第十一明不住道分。然上來所說。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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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利益當時。而如來大悲復欲以此勝法。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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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遐代。是故第十二分。次明流通分。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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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分。言序者。說前由致。發起所說。目之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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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序有二種。一是證信。二是發起。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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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者。就所為作名。發起序者。當體為目。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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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序中。解有三幡。一明立二序意。二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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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名有與奪。三判二序經文通局。初明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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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言序者。與經作序。經既無二。何意序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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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云。經若唯一。序亦無殊。但今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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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二經。故須立二序。何者一經為二。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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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佛口。是佛所說經。轉付阿難。是阿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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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經。但阿難所傳書之竹帛。利益未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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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所說。利益現在。正以人有上下傳不同。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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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現未二時之異。以斯義故。一經為二。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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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二經。須立二序。對現在如來說。須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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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序。對未來阿難傳。須立證信序。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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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二序名有與奪。然二序大意。都為生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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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無信器。法則不傳。是故如來。將欲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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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現瑞相。發起淨信。以此發起。令物生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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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證信序。然阿難所引。發起所傳。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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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序。若爾二序皆通。何意阿難經初。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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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信序。如來經初。立發起序。釋云佛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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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理合可信。故就序為名。名發起序。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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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足之人。恐未來不信。故就證信事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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