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律部

摩訶僧祇律

摩訶僧祇律 · 東晉 · 佛陀跋陀羅共法顯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2, no.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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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所住處住,若正有一住處者,比丘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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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念而住;若有異心相觸者,僧伽婆尸沙。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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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沒時,女人水漂向比丘,比丘作地想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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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不犯;若有欲心,得僧伽婆尸沙。若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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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邊經行,有女人落水中,作哀苦聲求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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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救者,比丘作地想捉出,不犯;若授竹木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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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出,不犯。若比丘言:「知汝雖苦,當任宿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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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若女人急捉比丘者,比丘當正念住。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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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異,合麁厚衣捉者,得偷蘭罪;若軟薄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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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捉者,得僧伽婆尸沙。若比丘入城時,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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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出、若大會日多人出入,比丘當住,伺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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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然後乃入,若隨多人男女比入者,非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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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乃至有欲心觸,僧伽婆尸沙。若比丘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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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食,過到婬女家,婬女捉比丘者,當正思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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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比丘乞食時,有端正女人持食與比丘,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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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見女人起欲想者,應放鉢著地令餘人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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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女人持食與比丘,若女人一手過食,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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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鉢底者,非威儀;若有欲心乃至觸,僧伽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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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沙。若比丘陜道巷中與女人相逢,比丘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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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待女人過;若競行者,非威儀;若有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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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至觸,僧伽婆尸沙。若比丘與母姊妹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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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久別相見,歡喜抱捉比丘,比丘當正憶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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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若有異心者,僧伽婆尸沙。若比丘至檀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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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時,女人抱小兒著比丘膝上,不犯;若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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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女人手中捉小兒者,非威儀;若有欲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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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越比尼罪;展轉相動者,得偷蘭罪;若手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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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女人,僧伽婆尸沙。若比丘入城,若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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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大會日,若多男女出入,比丘應住,須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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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比丘便入。若時有狂象、狂馬、狂牛、奔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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