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律部

沙彌十戒法并威儀

沙彌十戒法并威儀 · 失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4, no. 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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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四者當授袈裟却授履;五者當掃地益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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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六者當襞被枕拂拭床席;七者師出未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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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捨房中去,師還當逆取袈裟內襞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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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若有過,和上阿闍梨教誡,不得還逆語;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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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當低頭受師語去,當思念行之;十者出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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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還牽戶閉之。是為事和上法。「教沙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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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闍梨有五事:一者視阿闍梨一切當如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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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者不得調戲;三者設呵罵汝,不得還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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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者若使汝出不淨器,不得唾惡怒;五者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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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按摩之。是為事阿闍梨法也。「事阿闍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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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沙彌事師,當早起具楊枝澡水。有六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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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斷楊枝當隨度數;二者當破頭;三者當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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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令淨;四者當易故宿水;五者當淨澡軍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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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者當滿中水持入,不得使有汙湔有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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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為具楊枝澡水法。「授袈裟有四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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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徐徐一手排一手捉下授之;二者當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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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三者當止住持師衣已;四者當上著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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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上。是為授袈裟法。「攝袈裟有四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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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視上下;二者不得使著地;三者當著安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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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四者覆上。是為攝袈裟法。「持鉢有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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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者當洗令淨;二者拭令燥;三者帶令堅;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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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不得使有聲。是為持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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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錫杖有四事:一者取拭去生垢;二者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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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地使有聲;三者師出戶乃當授;四者師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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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當受取。若俱行若入眾、若禮佛,亦當取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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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為持錫杖法。「持履有四事:一者當先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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擻之;二者當視次比之;三者當澡手,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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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持袈裟;四者師坐,當取次比之。是為持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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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若俱應請,連坐飯時有四事:一者坐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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