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中觀部

大乘中觀釋論(第1卷-第9卷)

大乘中觀釋論(第1卷-第9卷) · 安慧菩薩造 · 宋 · 惟淨等譯

局部见证 · 完整来源记录大正藏 T30, no. 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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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計有體者,皆是諍論安立處所,於自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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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而有相違。如佛所言,色處者謂四大所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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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能造義,即因義成,應知所說非勝義諦。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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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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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若似於因,此說即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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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彼諸大種堅濕暖動自性而不可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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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自性色有所得,是故非諸大種與果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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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異人言:若爾,即果不似因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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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遮遣此義,故頌答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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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若不似因,是事亦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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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若不相似性,即無果可成,止其果性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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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等多義亦同此說。復次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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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受心想,諸行一切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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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餘一切法,皆同色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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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彼受心想行皆同色法止遣諸相。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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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遣,是義應知。云何受心想行如彼色邪?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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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諸因即不可得,以眼色等因諸有分位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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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無實因性所成。若或離彼無實因性,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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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無少法可得。亦非離受等果見有眼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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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以無果故因亦無體。若離自因有受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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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可成者,即離受等果,彼因亦有心。若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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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心可立者,是法無因,無有此義。何法無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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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可立邪?若復離於心有其心因者,即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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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因,無果因何有此如是等諸有所說?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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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為之法若離諸蘊而有性者,他所計執,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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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瓶等,若一性異性,皆止其義。餘一切法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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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說。復次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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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一切諸法,皆同色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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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諍論安立,隨所起即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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