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中觀部

大乘中觀釋論(第1卷-第9卷)

大乘中觀釋論(第1卷-第9卷) · 安慧菩薩造 · 宋 · 惟淨等譯

局部见证 · 完整来源记录大正藏 T30, no. 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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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別自體、善不善法,已生未生彼法常在,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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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勤作虛無果利。設使先有所生,後即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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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如是知、如是所成,此無過失。以是因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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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性二有所詮表無所詮表互有相違,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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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可生,即非道理。是故亦非有性亦非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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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可成。何以故?從緣有故。先有性可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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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即無性。性無所生故,有性非道理。如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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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所生,此說有者即是相違。若或一切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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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者,一切有生非一切故。若一切生有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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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何名力能?因差別生。何能差別果有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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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等力能此復云何?為有異耶?為無異耶?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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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故?若有異者,即無分位可立能令果起,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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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分別相違。若無異者,即彼如是一切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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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中一切生法可立。若離相者,即一切處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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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差別,云何有性可生?彼決定因豈得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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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若一性若異性,此不可說。如是亦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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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差別力能和合,無能生因表了有性。若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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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實自性法中諸界處等如是決定有所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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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此即相違所有世出世間善不善法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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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生諸有所作。若欲不虛果利,應當斷除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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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諦法。此所斷者,謂即二種決定所見。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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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有性無性,彼即少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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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真實微妙,聖慧眼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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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觀於諸性,當寂止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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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即勝義諦,遠離一切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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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若於諸見能止息者,即當遠離諸嬈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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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於一切法而得寂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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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中觀釋論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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