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论集部

大乘寶要義論

大乘寶要義論 · 宋 · 法護等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2, no.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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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世中諸剎帝利、婆羅門、吠舍、首陀,於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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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修行正法之者,以其所有舍宅田土園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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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婢坐臥之具病緣醫藥乃至四足等,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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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而悉侵奪,或自受用、或與他受用。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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剎帝利、婆羅門、吠舍、首陀,即於現生獲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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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不可愛法。何等二十?一者賢聖捨離、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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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向方隅譏謗流布、三者友愛遠離、四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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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冤對、五者財物資具而悉破壞、六者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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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亂、七者身分殘缺、八者不得睡眠、九者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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惱常逼、十者飲中有毒、十一者朋友輕侮、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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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常與他諍、十三者父母妻子奴婢眷屬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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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不行、十四者自隱密法及隱密財為他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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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十五者自隱密人及隱密事悉為他說、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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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者財物銷蕩散歸五分、十七者輕重病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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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來侵逼、十八者奉醫藥人而悉捨離、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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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血肉乾枯受諸苦惱、二十者其身流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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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便利染污而終。大王!如是二十種不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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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彼等現生決定速獲,皆由於彼修行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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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所侵奪彼有受用資具,或自受用或與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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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是因緣、彼命終已當墮阿鼻大地獄中、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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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劫渴飲銅汁、飢吞鐵丸、身被火衣,如是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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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受大惡苦。盡彼劫壽從地獄出,還復生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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餓鬼趣中,處大曠野極惡險難枯涸之地,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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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熾盛炎風所吹,其地堅利狀若刀鋒,經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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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數百千歲中受彼趣苦。其後暫時或彼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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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於大海中為一肉團,量百由旬,以其宿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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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令彼海中周百由旬悉成炎熱銅汁。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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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經于多百千歲,於大海中受地獄苦。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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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滅已,還來於此極惡險難大曠野中,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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