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佛教史传

佛祖統紀

佛祖統紀 · 宋 · 志磐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9, no.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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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不果所請時八國王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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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舍利。有大臣優波吉諫八國王。時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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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作人語。我等諸天亦應有分。阿耨達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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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言。我等亦應有分。若不見與力足相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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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優波吉告言。諸君且止。此舍利宜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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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何須見諍。即分舍利而為三分。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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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天。一分龍王。一分八王八國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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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利。闍王得八萬四千數。又別得口髭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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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逢難頭禾龍王。從求舍利。闍王不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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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言。我力能壞汝國土。闍王怖畏。即以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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髭與之。龍王於須彌山下起水精塔。闍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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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國。以紫金函盛舍利。作千歲燈。於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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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河水中作塔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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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國舉兵爭求舍利。姓煙婆羅門高聲唱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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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作八分。時拘尸城得第一分。乃至闍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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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第八分。各還本國起塔。姓煙婆羅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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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舍利瓶。還那羅聚落起塔。羅延婆羅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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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炭。還國起塔。是時閻浮提始有十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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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三藏集三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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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曰。荊溪論結集三藏。則有三處一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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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正當最初七百結集為滅後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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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跋闍擅行十爭五百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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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四百年後。因伽昵吒王請僧論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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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法苑珠林。李長者合論。並依處胎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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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滅後七日為五百結集。今案本文。迦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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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五百。正是遣使集眾。未為正結集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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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以荊溪之論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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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十五日。大迦葉如是思惟。應當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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