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律部

佛阿毘曇經出家相品

佛阿毘曇經出家相品 · 陳 · 真諦譯

局部见证 · 完整来源记录大正藏 T24, no. 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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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日始受三歸具足十品。闍梨憶念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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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沙彌。』闍梨應作是說:『如是善安,念勿放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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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為受戒。一切眾僧聚集坐已,若是中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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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聚集、若是邊地律師五人,得受具足戒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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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應覓鉢及三衣,應請阿闍梨、應請眾、應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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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戒壇、應看羯磨文。離五過失,一切具足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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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請和上作三拜禮,應受持袈裟、應受持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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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應作如是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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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德憶念!我弟子,請大德為和上。願大德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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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和上,我依大德為和上受具足戒。』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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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作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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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上憶念!我弟子,請和上為和上。願和上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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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和上,我依和上受具足戒。』和上答言:『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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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上憶念!我弟子,此袈裟。此袈裟僧伽梨,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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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成,堪常用,今受持。』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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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上憶念!我弟子,此袈裟。此袈裟欝多羅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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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割截成,堪常用,今受持。』第二、第三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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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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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上憶念!我弟子,此袈裟。此袈裟安多會,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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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成,堪常用,今受持。』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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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上憶念!我弟子,此是我鉢。此鉢應量,是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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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器、是乞食器,今受持。』第二、第三亦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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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時眾僧應安欲受戒者離聞處著見處,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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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僧。時戒師應差覓教授師:『汝可為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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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師。』教授師應言:『其名字何?』『其名某甲,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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