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疑似部

究竟大悲經卷第二.三.四

究竟大悲經卷第二.三.四 · 传统责任题记未署名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85, no. 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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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大寂相即真用。真用用真無真無用。無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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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用。云何而言違理太甚橫增我見顛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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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錯用非宜。性及身相畢竟無非是亦隨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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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為違理。誰為橫增我見。誰為顛倒。誰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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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用。若有違理我見顛倒錯用。即非法藏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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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經卷。何以故。前言後教自相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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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告鑒照菩薩摩訶薩曰。實如所言。快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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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體融大寂相即無礙。混沌天真名作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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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為法藏。顯為文字。攝則歸空沒影。顯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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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俱現。對身名經。隱覆名藏。改形換質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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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一洪源神變自在。是故經教文字乃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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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苦空所攝。言文字即解脫用者。是教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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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苦空解脫非是太一洪源神變解脫。汝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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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違理我見顛倒錯用。以難我者。非無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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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教門與奪顯異去結。理而言之。違與無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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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寂滅。寂滅無滅無滅可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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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時眾中有一菩薩摩訶薩名曰普泯。聞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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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說豁然意解。即於身上了了分明見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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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經。精麁深淺漸頓炳著。行行分明義句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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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相泯百非理融萬是混含混沌。天成無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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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紙銀字通天卷軸。以皮為紙。以骨為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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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脈為水。以髓為墨。以自性理書之而無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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謬。於時大眾一時悟解。照境分明。往古來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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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量經教豁然意解一時領納。身上受持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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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外求。息妄泯真平等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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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顯一切眾生身與法一如無二品顯一切眾生身與法一如無二品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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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次混融菩薩摩訶薩前白佛言。世尊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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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說。一切經卷唯一切眾生身是。若一切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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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身是經卷。經卷即是法聚。若一切眾生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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