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瑜伽部

菩薩善戒經

菩薩善戒經 · 劉宋 · 求那跋摩譯

局部见证 · 完整来源记录大正藏 T30, no. 1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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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若菩薩入僧中時,見有諸人非法戲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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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責者得罪。不犯者,若聽法時為調伏故、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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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心說法故、為能利益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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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言:『菩薩不樂涅槃亦非不樂,不畏煩惱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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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不畏。何以故?流轉生死故。』若菩薩作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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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罪。何以故?菩薩樂於涅槃,聲聞緣覺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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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知。聲聞緣覺所樂涅槃,於菩薩樂百分、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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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百千萬分乃至無有一分。菩薩呵責畏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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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惱,聲聞緣覺所不能知。聲聞緣覺呵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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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煩惱,於菩薩呵責畏於煩惱,百分、千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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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分乃至無有一分。何以故?聲聞緣覺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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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自利不能利他。菩薩不爾,自利利他。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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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雖行有漏,故勝羅漢,終日處漏,煩惱不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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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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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菩薩不畏惡聲、不護惡聲,得失意罪。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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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惡橫稱他惡者,得犯惡罪,是罪因煩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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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為調伏加之惡語者,得失意罪,非是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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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犯者,若呵外道詐來現受菩薩戒者、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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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無惡口出惡言、若顛狂者、若知呵責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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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若知瞋彼彼得利益、若為護戒不生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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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得罪、若知瞋彼得現少利無他世大利。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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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打者報打、罵者報罵、惱者報惱,得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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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是罪因煩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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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菩薩共相譏呵,若實不實,菩薩即應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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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歸謝,若不能者得罪;不受歸謝,是亦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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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放逸故,不歸謝者得罪。以放逸故,不受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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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者得罪。不犯者,若知彼人由來弊惡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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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人短、若知不受令彼破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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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菩薩於他瞋恨常生念言:『我若見時當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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