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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明遠近。成論師云「初教明唯成道,不明
T1696.001.0066b01前世所行。故《彌勒經》云『此阿逸多,具凡夫,未
T1696.001.0066b02斷諸漏』者,謂此也。自第二,始開佛道長遠。故
T1696.001.0066b03《大品》第八卷云『於華嚴城燃燈佛所,不離六
T1696.001.0066b04波羅蜜,為無所得』,又云『彌勒已修六波羅蜜,
T1696.001.0066b05為無所得』,故此皆明前得道,故自第二長遠
T1696.001.0066b06矣」。今則不爾,只是近遠方便,故近而無暫、遠
T1696.001.0066b07而無久,豈有遠近之異乎?而或者執遠近之
T1696.001.0066b08方,執近失遠、持遠失近,故墮有所得斷常。今
T1696.001.0066b09解:無礙法門何義,豈長短不可定?謂如當說
T1696.001.0066b10第三、會教。成論師云「佛教不出三:一者頓教,
T1696.001.0066b12如《華嚴》大乘等也。二者、偏方不定教,如《勝鬘》、
T1696.001.0066b13《金光明》、《遺教》、《佛藏經》等也。三者、漸教,如四《阿
T1696.001.0066b14含》及《涅槃》是也。就漸教中,有二教:一者、諸法
T1696.001.0066b15師作四教:《阿含》為初;《波若》、《維摩》、《思益》、《法鼓》、《楞
T1696.001.0066b16伽》等為第二;《法華》為第三;《涅槃》為第四也。所
T1696.001.0066b17以《波若》、《思益》合為第二者,《大品經》諸天子云
T1696.001.0066b18『見第二法輪』。《思益》云『見第二法輪』也。」作五教,
T1696.001.0066b19師不同,兩義本是慧觀師所說也。一家云:《阿
T1696.001.0066b20含》為初;禪經為第二;《波若》、《維摩》、《法鼓》等為第
T1696.001.0066b21三;《法華》為第四;《涅槃》為第五也。一家云:《阿含》
T1696.001.0066b22為初經。《維摩》、《思益》、《法鼓》為第二。《法華》為第三。
T1696.001.0066b23《波若》為第四。《涅槃》為第五。所以波若為第四
T1696.001.0066b24者,《釋論》云「須菩提聞《法華》『舉手低頭,皆成佛
T1696.001.0066b25道』,是故今問退不退」,故知《法華》故後也。廣
T1696.001.0066b26州大亮法師云:「五時,阿含為初;離三藏為第
T1696.001.0066b27二,如《優婆塞經》也;《波若》、《維摩》、《思益》、《法鼓》為第
T1696.001.0066b28三;《法華》為第四;《涅槃》為第五也。」慧觀法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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