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古逸律疏与行仪

四分戒本疏卷第一.第二.第三

四分戒本疏卷第一.第二.第三 · 传统责任题记未署名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85, no. 2787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570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570b01

要期等。五隨業無作。如隨戒無作及處中隨

T2787.001.0570b01
0570b02

作業發者。是六事無作如塔寺橋船等。事

T2787.001.0570b02
0570b03

在時念念發無作等。七隨用無作。即前事在

T2787.001.0570b03
0570b04

有人用時復發無作者。是就此七中形俱定

T2787.001.0570b04
0570b05

受要期通二。餘五定隨次辨同異。受隨無

T2787.001.0570b05
0570b06

作同義有三。謂名體義。異便有六。第一受中

T2787.001.0570b06
0570b07

無作義均一品。隨中無作乃有優劣。言受中

T2787.001.0570b07
0570b08

無作一品者。若本上品心受所發無作心增

T2787.001.0570b08
0570b09

上故。戒亦上品。或容犯罪。或終至羅漢更無

T2787.001.0570b09
0570b10

增減。以其酬本一品心故。中下心受義亦同

T2787.001.0570b10
0570b11

然。三品各定故。言義均一品。隨中無作多

T2787.001.0570b11
0570b12

品不定故優劣。對五篇辨此優劣者。若就根

T2787.001.0570b12
0570b13

條初勝乃至五劣。若自分勝進五勝乃初劣。

T2787.001.0570b13
0570b14

即應五篇次第之義。又可一一篇一一戒心

T2787.001.0570b14
0570b15

有增微。事別不等即有九品之持。故隨無作

T2787.001.0570b15
0570b16

有斯階降。第二總別受中無作發心。總斷一

T2787.001.0570b16
0570b17

切惡意。於生非數頓得律儀。故稱為總。隨

T2787.001.0570b17
0570b18

行無作次第漸成不可頓起。故名為別。第三

T2787.001.0570b18
0570b19

懸對受中無作懸有防非。未即有行。隨中無

T2787.001.0570b19
0570b20

作對事防非。行成晈潔問。懸未有非對即

T2787.001.0570b20
0570b21

隨行受有何用答。若無其受隨不成。隨以

T2787.001.0570b21
0570b22

共成一治故。第四長短。受是形俱。說以為

T2787.001.0570b22
0570b23

長。隨行無作從修行發非形俱。故目之為短。

T2787.001.0570b23
0570b24

第五有無者受中無作通三體唯善。隨無作

T2787.001.0570b24
0570b25

者體非二性亦不通兩。此據尅性分別。受

T2787.001.0570b25
0570b26

隨俱善。餘二並狹。今約有無通不通。受是

T2787.001.0570b26
0570b27

形具。通在餘二性中。故說為寬。隨是作俱。等

T2787.001.0570b27
0570b28

局善性中。所以言狹。此就一心自作為言。若

T2787.001.0570b28
0570b29

先後心及以教人。餘二性中隨亦通有如教

T2787.001.0570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