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瑜伽部

顯揚聖教論

顯揚聖教論 · 無著菩薩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1, no.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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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觀察眾會?謂立論者應當觀察現前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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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為有執著為無執耶?為有賢正為無有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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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善解為無解耶?如是觀時,若知眾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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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執著非無執著,唯不賢正無有賢正,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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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解無善解者,便自思擇於是眾中不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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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若知眾會無所執著非有執著,唯有賢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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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不賢正,唯有善解無不解者,便自思擇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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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眾中應當立論。是名第二論出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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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觀察善不善?謂立論者應自觀察善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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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善:我於論體、論處、論依、論嚴、論負、論出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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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為善為不善耶?我為有力建立自論摧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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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論,於彼負處解脫不耶?如是觀時,若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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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我為不善非善解了、我無力能非有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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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自思擇與對論者不應立論。若自了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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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非不善、有力非無力,便自思擇與對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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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共立論。是名第三論出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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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多所作法者,謂有三種於所立論多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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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一善自他宗、二無畏、三辯才。問:如是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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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何故名為於所立論多有所作?答:由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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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自他宗故,於一切法能起談論。由無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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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於一切眾能起談論。由辯才故,於諸問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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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善酬答。是故此三名為於所立論多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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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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