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护法文集

廣弘明集

廣弘明集 · 唐 · 道宣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52, no.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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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門跋陀者。有深道業。帝所敬重。詔於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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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陰立少林寺。以居之。公給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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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年五月詔曰。羅什法師可謂神出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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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志入四行者也。今常住寺猶有遺蹤。欽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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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跡情深遐邇。可於舊堂所為建三級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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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逼昏虐為道珍軀。既暫同俗禮。應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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胤。可推訪以聞當加敘接。先是立監福曹。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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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為昭玄。備有官屬以斷僧務。即如今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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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崇玄署是也。高祖時知名沙門有道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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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僧意慧紀僧範道辯慧度智誕僧顯僧義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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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並以義行重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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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魏孝文聖天子也。五歲受禪十歲服冕。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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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十八年遷都於洛。二十年改姓為元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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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百篇冠絕終古。初登詔誥假手有司。太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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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後並自運筆。前後諸帝不能及之。如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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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所下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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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宗即位。下詔曰。緇素既殊法律亦異。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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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彰於互顯。禁勸各有所宜。其僧犯殺人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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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罪者。依俗格斷。餘犯悉付昭玄。以內律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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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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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平元年詔遣沙門慧生。使西域採經律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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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載。正光三年冬還。所獲經論一百七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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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明初世宗詔大長秋卿。准代京靈巖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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窟。於洛南伊闕山為高祖文昭皇太后營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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窟二所。去地三百一十尺。後以斬山太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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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難就。奏移就下平。去地一百尺。南北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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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尺。永平中為世宗造石窟一凡三所。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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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明元年至正光四年二十四載方成。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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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萬二千三百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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