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瑜伽部

顯揚聖教論

顯揚聖教論 · 無著菩薩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1, no.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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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作故、根本所用故,極微常論不應道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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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計常論者,非如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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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次我今當說常住之相,若一切時無變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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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若一切種無變異相、若自然無變異相、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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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他亦無變異相、又無生相,當知是常住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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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宿作因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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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廣說如經。凡諸世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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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所受者,謂現所受苦,皆由宿作為因者,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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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宿惡為因。由勤精進吐舊業故者,謂由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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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極自苦行。現在新業由不作因之所害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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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謂諸不善業。如是於後不復有漏者,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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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是善性,故說後無漏。由無漏故業盡者,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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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惡業。由業盡故苦盡者,謂宿因所感及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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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方便所招苦惱。由苦盡故得證苦邊者,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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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餘生相續苦盡。謂無繫外道作如是計。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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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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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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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由見現法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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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用不決定故。所以者何?彼見世間雖具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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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而招於苦、雖具邪方便而致於樂。彼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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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思:若由現法所作功用為彼因者,彼應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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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由彼所見非顛倒故,是故彼皆以宿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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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由此理故,彼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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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應問彼,汝何所欲?現法方便所招之苦,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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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宿作為因、為用現法方便為因?若用宿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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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者,汝先所說由勤精進吐舊業故,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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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業由不作因之所害故,如是於後不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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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乃至廣說,不應道理。若用現法方便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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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汝先所說凡諸世間士夫所受,皆由宿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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