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沙门礼制文书

集沙門不應拜俗等事

集沙門不應拜俗等事 · 唐 · 彥悰纂錄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52, no.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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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通。不應復有致恭之義。君親之情許其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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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則情之所寄何為絕之。夫累著在於心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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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由形敬。形敬蓋是心之所用耳。若乃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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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而縱以形敬。此復所未之喻。又云。佛教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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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亦有處俗之教。或澤流天下道洽六親。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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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協讚皇極而不虛霑其德矣。夫佛教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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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以事應因緣有本必至無差者也。如此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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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道者。亦何能違之哉。是故釋迦之道。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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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白淨於津梁。雖未獲須陀。故是同國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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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耳。就如來言。此自有道深德之功。固非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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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謂宜教者所可擬議也。來示未能共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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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理。便大致慨然。故是未之喻也。想不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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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常之滯。而謬情理之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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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沙門不應拜俗等事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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