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律部

四分律

四分律 · 姚秦 · 佛陀耶舍共竺佛念等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2, no.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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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等莫別住!當共住。我亦見餘比丘尼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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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親近住、共作惡行惡聲流布、共相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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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以恚故教汝等別住。」是比丘尼諫彼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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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尼言:「大姊!汝莫教餘比丘尼言:『汝等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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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住!當共住。我亦見餘比丘尼共相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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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作惡行惡聲流布、共相覆罪。僧以恚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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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汝別住。』今正有此二比丘尼,更無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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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等共相親近、共作惡行惡聲流布、共相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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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若此比丘尼別住者,於佛法有增益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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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住。汝今可捨此事,莫為僧所呵更犯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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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若隨語者善,不隨語者當作白。作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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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當語言:「大妹!我已作白竟,餘有羯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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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汝可捨此事。」若隨語者善,不隨語者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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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初羯磨。作初羯磨竟,當語言:「已白初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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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竟,餘有二羯磨在,汝可捨此事,莫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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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所呵諫更犯重罪。」若隨語者善,不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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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者當作二羯磨。作二羯磨已,當語言:「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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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白二羯磨竟,餘有一羯磨在,汝可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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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莫為僧所呵諫更犯重罪。」若隨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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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不隨語者作三羯磨竟,僧伽婆尸沙。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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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羯磨竟捨者,三偷蘭遮。白一羯磨竟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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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二偷蘭遮。白已捨者,一偷蘭遮。白未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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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者,突吉羅。未白前教言:「汝莫別住!我亦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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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比丘尼共住、共作惡行惡聲流布、共相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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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僧以恚故教汝別住。」一切突吉羅。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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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比丘尼,僧與作呵諫時,若有比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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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莫捨。」若呵責,偷蘭遮。若不呵責,突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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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若比丘尼教:「莫捨。」若呵責,偷蘭遮。若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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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突吉羅。比丘,突吉羅;式叉摩那、沙彌、沙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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