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釋經論部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 · 天親菩薩造 · 元魏 · 菩提流支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5, no. 1511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789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789b01

是義故,諸佛如來清淨真如得名,是故住心

T1511.002.0789b01
0789b02

不得佛菩提。又此譬喻明於何義?偈言:

T1511.002.0789b02
0789b03

闇明愚無智,明者如有智;

T1511.002.0789b03
0789b04

對治及對法,得滅法如是。

T1511.002.0789b04
0789b05

此義云何?彼闇明喻者,相似法故。闇者示現

T1511.002.0789b05
0789b06

無智,日光明者示現有智。有目者明何義?偈

T1511.002.0789b06
0789b07

言「對治及對法,得滅法如是」故。如是次第,又

T1511.002.0789b07
0789b08

有目者如能對治法故。夜分已盡者,如所

T1511.002.0789b08
0789b09

治暗法盡故。日光明照者,如能治法現前故。

T1511.002.0789b09
0789b10

如經「須菩提!譬如有人入暗,則無所見」如是等

T1511.002.0789b10
0789b11
0789b12

經曰:「『復次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

T1511.002.0789b12
0789b13

此法門受持讀誦修行,則為如來以佛智慧

T1511.002.0789b13
0789b14

悉知是人、悉見是人、悉覺是人,皆得成就無

T1511.002.0789b14
0789b15

量無邊功德聚。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

T1511.002.0789b15
0789b16

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恒

T1511.002.0789b16
0789b17

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

T1511.002.0789b17
0789b18

施。如是捨恒河沙等無量身,如是百千萬億

T1511.002.0789b18
0789b19

那由他劫以身布施。若復有人聞此法門,信

T1511.002.0789b19
0789b20

心不謗,其福勝彼無量阿僧祇,何況書寫受

T1511.002.0789b20
0789b21

持讀誦修行為人廣說!』」

T1511.002.0789b21
0789b22

論曰:自下復說何義?偈言:

T1511.002.0789b22
0789b23

於何法修行,得何等福德?

T1511.002.0789b23
0789b24

復成就何業?如是說修行。

T1511.002.0789b24
0789b25

於何法修行者,示現彼行。云何示現?偈言:

T1511.002.0789b25
0789b26

名字三種法,受持聞廣說,

T1511.002.0789b26
0789b27

修從他及內,得聞是修智。

T1511.002.0789b27
0789b28

此說何義?於彼名字得成聞慧。此有三種:一

T1511.002.0789b28
0789b29

者受;二者持;三者讀誦。此云何知?偈言「受持

T1511.002.0789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