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189c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189c01
果時處決定,故無此失。汝立功能一一常遍,
T1571.001.0189c010189c02
不應輒許時處決定。若言論主所立功能同
T1571.001.0189c020189c03
斯過者,此亦不然。我立功能依因緣有,種種
T1571.001.0189c030189c04
差別非遍非常,隨自因緣種種差別,所生諸
T1571.001.0189c040189c05
果時處決定,故無起用生一果時於一果處
T1571.001.0189c050189c06
遍生一切,所以因果不相雜亂。不同汝立時
T1571.001.0189c060189c07
與功能,皆是遍常前後不異,是故唯汝有雜
T1571.001.0189c070189c08
亂失。又說頌曰:
T1571.001.0189c080189c09
「諸法必變異,方作餘生因;
T1571.001.0189c090189c10
如是變異因,豈得名常住?」
T1571.001.0189c100189c11
論曰:世間共許,功能所依種子等法,必捨前
T1571.001.0189c110189c12
位而取後位,體相轉變方為芽等所生果因。
T1571.001.0189c120189c13
如是因性理無差失,所立常因應亦同此,體
T1571.001.0189c130189c14
相轉變方能為因。既許轉變,無容常住。豈不
T1571.001.0189c140189c15
世間亦許種等,果未生位體相未轉,雖無作
T1571.001.0189c150189c16
用而得名因?不爾世間雖假名說,而實種等
T1571.001.0189c160189c17
將至滅位,正能生果方得名因。種等爾時必
T1571.001.0189c170189c18
有變異,為不根塵不滅無變而有作用生諸
T1571.001.0189c180189c19
識耶?此亦將滅體相轉變能生諸識,故不相
T1571.001.0189c190189c20
違。有餘師說:根塵望識,如種芽等生滅道理。
T1571.001.0189c200189c21
一切因果法不同時,此難於彼便成疎遠。
T1571.001.0189c210189c22
復次有餘外道執自然因,體常無有生滅變
T1571.001.0189c220189c23
異,自然為因生一切果。為破彼執故,說頌
T1571.001.0189c230189c24
0189c25
「若本無今有,自然常為因;
T1571.001.0189c250189c26
既許有自然,因則為妄立。」
T1571.001.0189c260189c27
論曰:若一切法本無今有,計有自然常住為
T1571.001.0189c270189c28
因。法應自然本無今有,何用妄立自然常因?
T1571.001.0189c280189c29
既許自然不待因故。又體自然常無變易,果
T1571.001.0189c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