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中觀部

大乘掌珍論

大乘掌珍論 · 清辯菩薩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0, no. 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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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說性空故。其義未了,若非有義是因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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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因不成,非非有故。若是虛妄顯現有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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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義者,石女兒聲畢竟無故,此喻則無能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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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法。又由化聲有不定過,彼能成辦無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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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利樂事故。又非他宗獨所許因,能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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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一不成故。猶如他宗所不成因,相違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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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損害故,有太過失所隨逐故。如立慧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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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相應,行蘊攝故,如名身等;立虛空等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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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常,德所依故,猶如地等;立我非思,非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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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猶如最勝;如是等類壞一切宗,過失隨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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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定應信二宗共許方名為因,由此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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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所說過無容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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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餘不善正理論者,為顯宗過復作是言: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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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性空所立能立皆不成就,如石女兒所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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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聲,能立攝在有為中故,同彼所立其性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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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以俱空故,所立能立並不成就。彼遣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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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立法體,即是遣於有法自相顯立宗過。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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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他互不成故、不決定故、喻有過故,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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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說亦不應理,雖設異端終不能掩自宗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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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有餘復設別異方便掩自宗過,作如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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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說真性有為空者,此立宗言其義未了;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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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真性,一切有為皆無有實,是立宗義。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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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言亦復攝在有為中故,同諸有為亦應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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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若所說言非無實者,有為亦應皆非無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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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破自所立義故,名違自言立宗過失。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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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一切言說皆妄,若就真性一切有為都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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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是立宗義,即謗一切皆無所有,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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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立便墮邪見。此中如說:我定依於我,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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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他是依?智者我善調,故得昇天樂。彼就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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