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论集部

因明正理門論

因明正理門論 · 大域龍菩薩造 · 唐 · 義淨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2, no.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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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因?若能立因不至所立,不至、非因無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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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應不成因。是名為至非至相似。又於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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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非愛言:若能立因在所立前,未有所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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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因?若言在後,所立已成,復何須因?若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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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者,因與有因皆不成就,如牛兩角。如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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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無因相似。此中如前次第異者,由俱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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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因闕故。所以者何?非理誹撥一切因故。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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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何理?唯不至同,故雖因相相應亦不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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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何理?唯在所立前不得因名故,即非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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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又於此中有自害過,遮遣同故。如是且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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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因及慧所成立中有似因闕,於義因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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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不成,非理誹撥諸法因故。如前二因,於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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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立俱非所作能作性故,不應正理;若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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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而誹撥時,可名能破。頌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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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前無因故,應無有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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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無說相似。生無生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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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作異少分,顯所立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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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所作相似,多如似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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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說前因無故,應無有所立,名無說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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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謂有說言:如前所立,若由此因證無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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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未說前都無所有,因無有故,應非無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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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名為無說相似。「生無生亦然」者,生前無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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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無所立。亦即說名無生相似。言「亦然」者,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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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聲前因無有故,應無所立。今於此中如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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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立,應知亦有所立相違。謂有說言:如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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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若如是聲未生已前,無有勤勇無間所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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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非無常;又非勤勇無間所發,故應是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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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名為無生相似。「所作異少分,顯所立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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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所作相似」者,謂所成立「所作性故,猶如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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