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金光明、楞伽与显密经疏

金光明經玄義拾遺記

金光明經玄義拾遺記 · 宋 · 知禮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9, no. 1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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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通教,須具三義:一因果俱通、二因通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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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三通別通圓。初義者,是鈍菩薩,但見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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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始終不知二教別理,故云因果俱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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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義者,見地已上,深觀於空能見不空,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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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初依通理得成真因,後依別理而趣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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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故名因通果不通也。第三義者,即於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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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及性地中,聞體法空,不但空於二十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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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乃空於涅槃之空。此人雖藉通教譚空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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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其心,而了此空體是中道,乃以別圓內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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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觀同於二乘歷乾慧等及後諸地,至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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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即成別圓初地初住八相之佛。此乃通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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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別通圓義也。既在初地便知不空,是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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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被接之名。以是義故,此經雖約三乘同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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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屬通教,不妨釋題及解經文自明三法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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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圓妙,正是通教第三義也。又復應知,此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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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許三乘同懺,其懺悔處隨彼信解,或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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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或次不次,合具通教前之二義。大師特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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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今行者圓解行故,捨劣從勝一向圓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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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之徒當從此意而思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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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明經玄義拾遺記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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