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律部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 · 尊者勝友造 · 唐 · 義淨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4, no.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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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偷寶等掘地埋之,意令損壞,唯得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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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施物來知非己分,言「我合得」者,得窣吐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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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若受其物准數成犯。他不請食輒去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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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惡作罪。本師有緣須向餘處,為受利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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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若取分時,須告他知,勿不囑言輒取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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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為他將物擬濟病人,聞彼身亡物還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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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及命在後方死者,此成亡物。若掌庫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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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賊意盜取他物,施與苾芻,施想受者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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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賊盜他物為恐怖故,持施苾芻,此不應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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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作還彼主心,受之無犯。若知是賊首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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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意應受;既受得已,刀割染壞方可畜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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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來索者應還。若以書手字手印,以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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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而盜他物,准事成犯。若盜故廢錢貝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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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缺假偽者,皆准當時價直成犯。若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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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盜他財,觸著之後便從主乞,主若與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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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麁罪。寶及寶類壞色方取,據後價成犯。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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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貸借後欲不還,決絕之時便得本罪。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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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寄物,先作盜心後時移處,得窣吐羅,并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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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若先移處後心決絕,亦得本罪。博弈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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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迷惑取物,准數成犯。凡是賭物,皆得惡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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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偷彼物而錯得此,既乖本心但得麁罪。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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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弊服內有貴衣,後撿見時准物得罪。苾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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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時,見寶瓶露以物蓋覆者非犯,主索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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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若此寺物,有偷盜心移向彼寺,得惡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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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栖之巢有鳥守護,取柴將染得惡作罪。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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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盜己物見時應取,若是鼠物則不應收,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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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持來便成施主,為彼物想應為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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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苾芻遣人持物,心希福利供養僧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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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依彼言隨情處分,得窣吐羅罪。亡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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