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瑜伽部

佛性論

佛性論 · 天親菩薩造 · 陳 · 真諦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1, no.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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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正以出世果報四陰戒等五身為羅漢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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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此惑滅,羅漢果得成故,於果中說此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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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涅槃亦爾,由涅槃故諸惑得滅,是故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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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於果名。是故汝說由八聖道能得涅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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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空者,是義不然。復次法身,住時短促、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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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相、非功用得,是三過失,於汝義則壞。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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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所說欲等惑滅說名法身,汝所立義中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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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失:一是住時短促。短促者,諸法念念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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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是名滅盡,以滅盡故不得暫住。汝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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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此滅盡義為法身耶?以短促時故,失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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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義。二有為法相過失者,若此滅盡是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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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身則是有為法相。法身若是有為相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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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是處。三有非功用過失者,此一切諸法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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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緣滅則是自性。何以故?滅為本故。若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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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功用得,法身亦不因功用而得。既無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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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得者,睡眠狂醉等亦應皆得涅槃。以此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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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故,汝義不成。復次若滅盡為涅槃者,則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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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為諸法相應,以滅有同動苦二法故。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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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法皆為欲等惑火所燃,故恒散動不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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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生老死等所壞,是故恒苦。如佛說言: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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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老死等是有為法。故一切有為恒燃恒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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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死者即是滅盡,此滅盡即有為。若是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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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知汝立法身不得是常。既非常者,汝義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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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何以故?則汝義計最靜為動、最樂為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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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不然。若汝說從此一滅永無復生為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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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是義不然。何以故?不離前諸過失故。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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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滅者,生與死滅不異故,是義不可。若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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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滅為涅槃者,道亦應成涅槃。何以故?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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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滅永不復生。無有此法,我今隨汝意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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