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金光明、楞伽与显密经疏

請觀音經疏闡義鈔

請觀音經疏闡義鈔 · 宋 · 智圓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9, no. 1801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980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980b01

智,智不因境發,是智自生。此中但難初句,餘

T1801.001.0980b01
0980b02

三例之,故云等也。若欲備難者,次句應云若

T1801.001.0980b02
0980b03

由境故智,是智他生。若由智故境,是境他生。

T1801.001.0980b03
0980b04

何者?自境故境,既稱境為自,以境望智,智即

T1801.001.0980b04
0980b05

是他。今境從智生,豈非他境?智亦如是,若合

T1801.001.0980b05
0980b06

故境、合故智者,此則境不由智故境,亦不由

T1801.001.0980b06
0980b07

境故境,智境因緣和合故境,智亦如是。此即

T1801.001.0980b07
0980b08

共生,共生有二過,墮自他性中。若非智非境

T1801.001.0980b08
0980b09

故境故智者,此則離境離智無因緣而辨境

T1801.001.0980b09
0980b10

智。從因緣尚不可得,何況無因緣耶?此四並

T1801.001.0980b10
0980b11

是妄想推計,故須破之。問:佛法皆云因緣和

T1801.001.0980b11
0980b12

合,何故破共生?答:為定執故,亦須破之。四執

T1801.001.0980b12
0980b13

破已,四說無過。「中論所破」者,論云「諸法不自

T1801.001.0980b13
0980b14

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說無生。」龍

T1801.001.0980b14
0980b15

樹既破,那得如前四種執一?為是餘妄語乎?

T1801.001.0980b15
0980b16

六十二見,謂我大色小、色大我小,即色是我、

T1801.001.0980b16
0980b17

離色是我,四陰亦爾,三世五陰,總成六十。不

T1801.001.0980b17
0980b18

離有無,故六十二,皆邊見攝。今於境智起四

T1801.001.0980b18
0980b19

見者,實八十八使具起,略言邊見及三受耳。

T1801.001.0980b19
0980b20

若具論者,隨執一句謂我知解此法,法中計

T1801.001.0980b20
0980b21

我即身見,執初三二句墮有邊,執二四二句

T1801.001.0980b21
0980b22

墮無邊,乃六十二見所攝,即邊見也。如此妄

T1801.001.0980b22
0980b23

執不當道理,即邪見。執此是實計為涅槃,即

T1801.001.0980b23
0980b24

見取。果盜謂此為道,依之進行,即戒取。因盜

T1801.001.0980b24
0980b25

有三苦者,樂受有壞苦、苦受有苦苦、不苦不

T1801.001.0980b25
0980b26

樂受有行苦。「樂受則愛」等者,謂執一種境智

T1801.001.0980b26
0980b27

為是,若他讚歎,心則愛著生喜而心樂,即貪

T1801.001.0980b27
0980b28

使。苦受者,若他違逆,則忿怒生瞋而心苦,即

T1801.001.0980b28
0980b29

瞋使。不苦不樂,即不為毀讚,則在癡使等分,

T1801.001.0980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