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梵網經菩薩戒本疏

梵網經菩薩戒本疏 · 唐 · 法藏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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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伏彼故,不與無犯;若無記心,犯方便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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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闕第五緣有四:初、許與不與犯重,二、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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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小,三、許勝與劣,四、違時後與。後三俱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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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闕第六緣有二:一、若不空迴無犯,二、若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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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不迴意猶未絕犯方便。第六、輕重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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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約物,二、約田,三、約損,四、約心,五、合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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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財、法、無畏。財施有三,謂外、內、俱。就外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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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說有十:一、食等,二、藥等,三、衣等,四、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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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五、畜生等,六、奴婢,七、名聞,八、王位,九、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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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十、男女。皆前前不與應重,後後不與應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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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內身中有五:一、暫請驅使,二、取髮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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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將作奴婢,四、取支節血完,五、全取身命。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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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與皆重,後後不與皆輕。二、法施中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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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法,二、二乘法,三、菩薩道法。三、無畏施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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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捨惡,二、捨苦,三、救命。上二位皆亦前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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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而輕,後後不與為重,可知。二、約田有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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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田,謂父母師主等;二、德田,謂三寶等;三、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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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謂飢窮眾生等;四、苦田,謂困厄眾生等。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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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前不與為重,後後不與應輕。三、約損者,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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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四境各有二種:一、由不給濟令彼命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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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雖不盡令大苦惱等。皆有前重後輕,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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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約心者,亦有三毒,單雙一合等,准上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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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慳有三品,如盧至長者等最重,其中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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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五、約合辨者,或於劣物起上慳,對勝境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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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或於勝物對劣境起下慳,應輕。餘句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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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之。第七、得報者,略辨十種:一、生餓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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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目連母等。二、或餘趣受苦,如疥癩野干,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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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無一毛可以覆身等。三、於人中受貧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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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四、耗減損減宿世善根。五、失於菩薩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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