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护法文集

弘明集

弘明集 · 梁 · 僧祐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52, no.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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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落簪於不實人之化哉。皆靈奇之實引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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邈之心。以成神通清真之業耳。足下藉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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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遠送此論。且世之疑者咸亦妙之。故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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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答以塵露眾情。夫世之然否佛法都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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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喪所大。何得相與共處以可否之間。吾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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罄其愚思制明佛論。以自獻所懷。始成已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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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書寫。不及此信晚更遣信可聞。當付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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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炳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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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均善難釋均善難何承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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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送均善論。并諮求雅旨。來答周至。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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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茲理興喪宜明。不可但處以可否之間。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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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不能一切依附。亦不甚執偏見。但求夜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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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巨海。正自未得耳。以為佛經者。善九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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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家。雜以道墨。慈悲愛施與中國不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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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君子仁為己任。心無億必。且以形像彩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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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諧常人耳目。其為糜損尚微。其所引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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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是以兼而存之。至于好事者遂以為超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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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老唯此為貴。斯未能求立言之本。而眩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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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末說者也。知其言者。當俟忘言之人。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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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取信天堂地獄之應。因緣不滅之驗。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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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食盡勤禮拜。庶幾廕寶稱之蓋升彌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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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坐。淳于生。所以大謔也。論云。眾聖老莊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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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有神明。復何以斷其不實如佛言。答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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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有禮樂幽有鬼神。聖王所以為教。初不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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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有也。若果有來生報應。周孔寧當緘默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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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片言耶。若夫嬰兒之臨坎。凡人為之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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怛。聖者豈猶不仁哉。又云。人形至麁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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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妙。以形從神豈得齊終。答曰。形神相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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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譬以薪火。薪弊火微薪盡火滅。雖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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